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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減刑出獄再誘殺,被害家屬批制度殺人。

 

又是涉嫌貪污、索賄、輕放罪犯的前法官蔡光治惹的禍?!「心魔殺手」陳昆明7年前曾殺害一對國小姐妹花,歷經更五審及採用減刑條例,使他只被關了2年,就 獲減刑出獄,但他卻在日前假藉徵人,再度虐殺一名婦人,國民黨立委邱毅25日指控當年陳昆明的審判過程疑點重重,因為陳的刑期得以大逆轉的關鍵法官之一, 就是蔡光治。

陳昆明曾於92年4月,在板橋以下迷藥方式,殘忍殺害一對讀小學劉姓姊妹,當時他犯後態度冷漠詭異,被辦案警視為「殺人魔」,板橋地檢署原求處死 刑,一度判無期徒刑,但因被診斷罹患精神病,最後獲輕判12年,後又因為減刑一半,以及扣除羈押期,只服刑約2年,就在去年7月3日出獄。

但陳昆明惡性不改,日前又刊登徵人廣告,誘騙林姓婦人到租屋處,再以球棒活活將她打死;婦人屍體被發現時,外衣、褲都被撕爛,僅著內衣褲,呈大字 形仰躺地面,雙臂有明顯瘀青,後腦被打到頭皮都剝落,臉部腫脹難以辨認,現場血跡班班,死狀極慘。陳嫌則向警方辯稱「腦中有個聲音叫我殺人!」、「心中的 惡魔想殺人」。

被害婦人的先生蔡先生向邱毅救助,並在邱毅的陪同下,舉行記者會痛批司法制度殺人。蔡先生聲淚俱下的說,殺人犯可以短時間就出獄,再用智慧的方 式,將他手無縛雞之力的老婆打到死,法律到底是怎麼了,希望法院這次能對兇手處以極刑,別再讓其他人受害。邱毅則當場承諾將協助爭取國賠。

邱毅也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時中指出,陳嫌在7年前犯案後,也是辯稱自己有精神疾病,但經台北榮總鑑定陳嫌只是精神耗弱,不構成減刑要 件,法院一、二審均採信榮總的鑑定報告,一審到更四審都是判陳嫌無期徒刑,但高院更五審卻改採國軍北投醫院的鑑定,認定他心神喪失,援引刑法19條將他減 刑為12年定讞,當時的承審法官之一就是司法界的害群之馬蔡光治。

邱毅說,加上後來民國96年減刑條例通過後,陳嫌獲高院再減刑為6年,加上陳男被羈押時間超過刑度,後來只在國軍北投醫院住了4個月,就獲醫院認 定不需住院而出院,才造成他再度犯案的機會。邱毅質疑,民國96年通過的減刑條例,是針對一年半以下的罪刑,重罪則須由檢察官申請,經高院同意,但像陳嫌 這樣的重刑犯,竟可以連過兩關得以減刑,整個過程疑點重重,司法院有責任深入調查。

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則在答詢中表示,當初鑑定報告也參酌國軍左營醫院、亞東醫院和台大醫院,不是只有國軍北投醫院,對於被害人家屬要求國賠,她表 示尊重,也願意提供相關的協助。對此,邱毅強調,蔡光治雖因涉貪已遭羈押,但相關單位應續追查此案,並列入正己專案的一部份。

國民黨立委潘維剛等人則提出臨時動議,提案修正刑法91條中,對性犯罪受刑人「得令」入相當處所治療,改為「應令」,即透過修法強制要求被判有罪 確定的性犯罪者,刑滿後一律須進入治療處所,同時要求法務部法訓所加強人文課程,杜絕「恐龍法官」不斷出現。

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10/10/25/91-2658198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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